-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要义(上册)
- 杨立新编著
- 900字
- 2025-05-14 16:14:24
第一版前言
2020年5月28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,诞生了我国自1949年以来的第一部民法典。这不仅是我国民法立法、民事司法和民法理论研究的重大事件,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事件。中国民法典的诞生,结束了我国70年只有松散民法,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的历史,使我国成为有成文民法典的国家。
民法典是调整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根本大法,其地位仅次于《宪法》。民法典不仅规定了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则,而且在人格权领域、婚姻家庭领域、物权领域、债权领域、知识产权领域、继承权领域以及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领域,都确定了具体规则,使之有法可依、有规可循,真正使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运行实现法治。其调整范围之广,涉及的社会生活范围之大,都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比拟的。
笔者把自1980年以来立法机关制定的松散民法,称为类法典化的民法,现在的民法典才是真正的法典化的民法。将类法典化的民法编纂成为法典化的民法,其间并不只是简单的编纂,而是一次对民法内容的全面整理和再创造。在民法典全部的1260个条文中,新增或者经过改造的民法条文达到610多条,几乎占全部条文的一半。经过编纂的民法典,逻辑关系增强、内部关系和谐、条文大量更新,对我国社会的民事生活会发挥全面的调整作用。可以说,民法典关乎国家,关乎社会,关乎每一个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重大利益。
同样,这样的一部经过更新和再创造的民法典,对任何人来说——不仅对普通民众,就是对专业的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学者以及公司法务人员——掌握其确立的民法规则和方法,作出准确的理解和正确适用,都是比较艰难的。
笔者研究民法理论和实践已有40余年,有幸参加了民法典编纂的全部过程,算是对民法典的学习先行了一步。因而不揣冒昧,对民法典的条文要义进行阐释,既是谈对民法典条文的理解,也是进行学习的过程,把自己的学习体会奉献给各位读者。民法典博大精深,条文众多,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,因而在阐释和说明中,会存在不当之处,盼望读者批评指正,共同把民法典学习好、理解准确,让民法典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杨立新
2020年6月15日